有业内人士提到,一些机构、公司在ESG报告编写过程中存在定量信息披露不足,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信息鉴证水平低等问题。专家表示,在ESG报告编制过程中,定量披露仍待加强,也要防止作弊、“漂绿”,推动ESG信息披露的外部审验和鉴证。

定量披露仍待加强。朱文伟注意到,虽然有些公司积极披露ESG报告,但内部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定量数据披露也有待加强。比如,在部分议题的处理上,有的公司仅采用定性描述,缺少定量数据,甚至定性描述也是一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内容。“这可能与一些公司尚未搭建ESG管治体系、ESG指标体系或ESG数据系统有关,这使得各配合部门对ESG信息披露的认识不一,或提供信息不全,或由于人员调整存在口径差异,或受限于一些信息尚未被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收集和汇总需要占据较多管理资源等。”朱文伟说。

“数据收集处理能力有待提升。”高卫涛坦言,不少上市公司缺乏完善的ESG数据收集流程,在效率低下的同时难以保证准确性,加大公司信息披露风险。谢安表示,《指引》鼓励提高数据收集、核算与分析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企业可以升级或引入先进的ESG数据管理系统,建立专门ESG数据管理团队来监控数据收集和分析过程,并通过内部培训提升员工对财务和非财务因素分析的能力,充分借鉴国际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框架工具,或聘请外部机构进行指导和支持。

防止作弊、“漂绿”。在朱文伟看来,“漂绿”“报喜不报忧”是ESG报告编制过程中暴露出的常见问题。“这可能与公司对ESG信息披露的认识有关,可持续发展报告首先是信息披露报告,必须具备真实、准确、完整等特质;其次才可考虑ESG信息披露可能给公司带来塑造较好社会形象、提高声誉等益处,而不应本末倒置。”他分析说。

推动ESG信息披露的外部审验和鉴证。“中国企业的ESG报告采用第三方鉴证的比例相对较低。越来越多监管机构倡议企业进行第三方鉴证,聚焦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企业可以选择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第三方验证机构进行ESG报告的审核和验证,以提高报告可信度。”谢安表示。

高卫涛建议,提升ESG第三方鉴证服务水平,制定和推行统一的行业标准,确保鉴证过程有明确的规范可依;加强鉴证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鉴证效率和准确性;通过市场监管确保鉴证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创建信任机制,鼓励第三方监督和公众参与,提高市场对鉴证结果的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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