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法院公告朱某向王一博致歉的声明显示,朱某发布的微信朋友圈文案措辞偏激,其中将贬损性称呼和王一博置于上下文连续内容中对浏览者产生误导,并在微博等平台产生不良影响,该行为侵犯了王一博的名誉权,其本人对王一博致以真诚的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在公众场合或者社交自媒体上公开发表类似言论。

此前,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曾就此案通报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朱某将贬损性称呼和“王一博”放在上下联系的一个朋友圈中表述的行为不属于对公众人物进行监督和批评的正当评论。本案中,朱某发布的朋友圈截图以微博话题、微博评论、关联文章内容等形式在多个网络平台大量转发,浏览传播量高,对王一博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判令被告朱某立即删除相关的朋友圈内容,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王一博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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