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甄选(HK|01797)$  怎么都想不通俞敏洪凭什么送1.4亿给董宇辉而让我们这些中小股东买单,俞敏洪为了自己的体面,我们中小股东账户亏损累累。俞敏洪为了自己的面子和东方甄选的中小股东们没有关系。与辉同行是在上市公司内部孵化的资产,是上市公司在经营时创造的无形资产,它本质上是上市公司资产的一部分。不是俞敏洪自己的,也不是董宇辉的,与辉同行和东方甄选这场分家,这么廉价的定价,这么多用真金白银买股票的中小股东的利益谁来保护呢?中国的商业规则、契约原则难道还是谁大股东谁说话的丛林法则吗?如若这种逻辑可以大行其道,而不被及时约束,那么,任何一家类似于东方甄选的以主播直播带货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实控人可以与主播合作在一夜之间以极低成本将整家公司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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