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SZ000711)$ *ST京蓝公告

2.重整投资方案

子方以如下投资对价认购甲方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通过实施资本公积金转12/股本所产生的转增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为540,000,000股(简称“标的股份”):

(1)支付现金:乙方支付405,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亿零伍佰万元

整),作为乙方的重整投资款;

(2)资产重组:乙方承诺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启动将鑫联科技或鑫联科技主营业务资产通过上市公司现金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置入甲方的重组程序,并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组程序,若重组程序未获证券监管机构批准,乙方将从如下目标中择一完成,视为完成资产重组承诺:1)剔除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科鼎实”)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甲方合并利

之和不低于鑫联科技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归母净利润之和;2)前述第1)项的利润差额部分,由乙方在甲方202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三个月内一次性现金补足;3)乙方于甲方202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六个月内启动替换资产的重组程序,并于2029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组程序,替换资产2026年至2028年连续三年归母净利润之和不低于鑫联科技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归母净利润之和,若未完成替换资产的重组,乙方应于甲方2029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三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现金补偿款,补偿金额按照第2)项约定的标准计算;(本条所述归母净利润均指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列报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3)业绩承诺:在剔除中科鼎实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甲方合并利润表数据的影响或贡献因素情况下,甲方2024年、2025年、2026年连续三个年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00万元、4,000.00万元、6,0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乙方在甲方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现金补偿款进行补偿;(本条所述归母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列报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4)担保措施:乙方未能遵守或实现上述第(2)项资产重组和第(3)项业绩承诺的,对于乙方根据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可获得的股东

分红,甲方有权且应当暂缓向乙方进行分配,且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份,直至承

诺事项实际履行完毕;

(5)业务支持:重整完成后,乙方将积极协助甲方拓展涉重固危废资源化

利用、ITO靶材等相关业务。

3.付款及交割安排

(1)付款安排:在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足额支付60,000,000.00元投资保证金,在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满足后足额支付405,000,000.00元重整投资款(含已付投资保证金);

(2)交割安排:甲方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且足额收到乙方支付的重

整投资款后交割标的股份。

这些是重点,所以等的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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