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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改革化险持续推进的过程中,新一轮的省联社改革备受市场关注。


7月28日,河南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刊登《关于组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共25家法人机构已分别完成内部公司治理程序,审议通过了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监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河南农商银行”)。


具体来看,25家法人机构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为河南农商银行,同意确认并授权河南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专职专责推进组建河南农商银行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处置净资产等工作,以及办理河南农商银行组建相关的其他事项。25家法人机构原股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等原则处置。25家法人机构所有债权和债务由组建后的河南农商银行承接。25家法人机构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河南农商银行开业期间的经营损益,由成立后的河南农商银行全体股东享有和承担。

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开业不满一年后,为何又组建河南农商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25家法人机构包括河南省此轮省联社改革成果——2023年11月才揭牌开业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该行是在省农信联社的基础上,由省属国有企业出资发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记者注意到,7月23日,河南省政府在其官网发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推进河南农商行组建,统筹推动中小银行机构清收不良资产、清理问题股东、多源补充资本”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河南省联社改革方案就获得原银保监会批复,拟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之后,在2023年11月,经过筹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正式挂牌开业。如今,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开业不足一年时间,河南省政府突然提出要“推进河南农商行组建”,是否意味着河南省联社改革方向有所调整,目前不得而知。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向记者指出,省联社改革是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重点工作,但在新一轮改革中,部分省份出现了顶层设计不到位、研究筹划不周全等问题,从而导致了改革过程的反复。 


新一轮省联社改革加速推进


近年来,新一轮省联社改革加速推进。


时间回溯到2021年10月份,原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办公厅主任王朝弟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当前已经提上议事日程,原有的体制框架与现有的发展方式相比需要改革。在具体举措方面,将按照坚守农信服务“三农”的初心,把提高农信系统整体的发展能力作为改革的基础,把深化省联社改革与提高农信系统的风险防控能力作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的原则,在充分考虑东、中、西部不同地区差异性的同时,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的金融支撑。


在具体实践中,省联社改革的具体模式,按照股权和法人关系主要包括四类:成立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组建省农商联合银行,改制为金融服务公司。


具体到河南省,早在2018年5月,时任河南省联社理事长王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我们认为组建农商联合银行是符合河南省农信社实际的一个合适选择,提出了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为目标的改革方案,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农信社改革极为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农信社工作”。


而在后续改革中,河南省联社改革也是按照农商联合银行模式推进的。根据河南日报相关报道,2022年11月,河南省农信社改革方案获得原银保监会批复,将通过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自上而下理顺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推进系统重塑,提升全省农信社体系健康度,充分发挥其地方金融“压舱石”的作用。之后在2023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筹建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并要求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同年10月9日,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召开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11月7日,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举行揭牌仪式,获得河南金融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至此,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成为继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后第二家落地的农商联合银行。


根据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官网,该行由原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改制组建而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属省管重要骨干企业,按照省人民政府授权对全省农商银行系统履行“加强党的领导、规范股权管理、提供行业服务、强化风险管控”等职能。


截至2023年11月末,河南农村商业银行系统共有135家市县农商银行(农信联社),在岗员工4.63万人,营业网点4445个,覆盖全省所有乡镇;资产总额2.42万亿元,存款余额2.05万亿元,贷款余额1.19万亿元,存贷款余额和市场份额均居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 


农商联合银行模式是主流方向


据记者观察,在新一轮省联社改革中,农商联合银行模式成为改革的主流方向。截至目前,包括河南省在内,已有7个省份完成了省联社改制,其中除了辽宁、海南组建统一法人农商行,浙江、河南、山西、四川、广西均采用联合银行模式。此外,甘肃、贵州、湖北、江西等省份也相继披露,将组建农商联合银行。


对此,董希淼指出,将省联社改制成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在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的同时,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增强服务内容和能力,是相对优化的一种模式。而组建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合力和执行力,打造品牌形象,形成规模优势。在部分经营区域较小、机构数量不多或存量风险较大的省(区),这种模式有一定意义。“地方政府应从实际情况和地方财力出发,选择适合本省的改革模式”。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也表示,考虑到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农信体系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省联社的改革仍需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定省联社的具体改革路径。而无论采取何种路径,省联社改革都要保持与农信机构的改革方向相一致,即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企业化的改革方向,坚持农信机构服务“三农”、保证县域法人地位稳定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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