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正在多个省区推动落地。

华夏能源网&华夏风电获悉,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了《湖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对该省2024年乡村风电建设规划进行了说明。这也是自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第七个公布的关于驭风行动方案的省级文件。

此前,宁夏、内蒙古、安徽、甘肃、山西、云南等6个省区已先后发布了相关的政策文件。

当前,乡村正成为大基地、深远海、技改之后,又一潜力巨大的风电增量市场。国家发改委曾表示,如每年选择具备条件的1000个村进行试点开发,按每村装机20兆瓦测算,年可新增风电装机20GW,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

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国内风电累计装机441GW,当年风电新增装机75.9GW。如按国家发改委上述测算,如果2024年有1000个村庄安装20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增装机规模将占到去年新增装机的30%左右,规模极为可观。

规划装机最大200万千瓦、“一县一开发商”是主流

在目前已经公布“驭风行动”相关规划的省区中,山西、安徽、湖北明确给出了全省的总装机规模,甘肃、宁夏给出了试点阶段的装机规模,具体为:

山西规划全省装机总规模为200万千瓦左右,每个市不超过20万千瓦,每个县不超过5万千瓦,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万千瓦;

安徽规划全省装机总规模为200万千瓦左右,每个村的建设规模标准为500千瓦;

湖北规划全省装机总规模为100万千瓦左右,每个试点县(市、区)原则上建设规模不超过7万千瓦,单个村不超过2万千瓦;

甘肃试点项目总规模为490MW(49万千瓦),共25个项目。同时,甘肃还规定,河西地区按15%、4小时配置储能,河东地区按10%、2小时配置储能;

宁夏试点项目规模为35万千瓦,其中银川市5万千瓦、石嘴山市4万千瓦、吴忠市18万千瓦、固原市4万千瓦、中卫市4万千瓦。

云南虽然没有在装机规模上提出具体目标,但在这些省区中,是规划最为清晰的一个省区。其规划共分三个阶段:

示范试点阶段(2024—2025年):在确保生态、用林用地能保障、用电下网比例高、用电负荷大、就地能消纳、接网条件好的区域开展试点示范;

稳步推广阶段(2025—2030年):以“十五五”全省可再生能源规划确定目标为指引,在总结示范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稳妥,逐年推进,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坚决防止一哄而上,坚决防止“半拉子”工程;

全面发展阶段(2030年以后):具备条件、项目成熟的行政村,能建尽建。

值得一提的是,7省区几乎均把风电项目与乡村振兴计划结合起来,这也符合《通知》提出的“推动风电成为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为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指导意见。

例如,在遴选项目建设的行政村时,安徽选取的是2022年集体经济经营收益20万元以下村集体经济组织,即“低收入村”;山西提到,各市选取2—5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的县;宁夏提出,在全区选取风能资源好、具备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较低的地区组织开展。

据介绍,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规划,能够切切实实为所在乡村带来不小的收益。安徽表示,建成后每个低收入村每年增收5万元及以上;宁夏提出,每万千瓦试点项目提高对应村集体年收入不低于万元;湖北则提出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村企合作”的每个行政村年分配收益不少于5万元、不超过10万元,

针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内蒙古则提出,在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的前提下,大力倡导推行“风电+”设施农业、“风电+”养殖场、“风电+”田头市场、“风电+”加工车间、“风电+”供暖、“风电+”碳交易等“风电+”复合产业发展,加快推动农村牧区用能绿色低碳发展。

华夏能源网&华夏风电注意到,多个省区对投资主体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例如,湖北提到,同一省级企业原则上只参与一个试点县项目建设;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所属地市投资调峰储能能力项目的企业。内蒙古提到,投资企业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原则上一个旗县竞争性比选确定1个投资主体负责县域内试点项目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安徽提到,各县(市、区)政府综合考虑投资运营能力、村集体经济增收效果等因素,通过招标、竞争性比选等方式确定1个投资主体,负责本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山西则提到,原则上一个县一个投资主体。

一县一开发商的模式,或将成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主流模式。

乡村风电历史性问题解决了吗?

行业一直将乡村风电作为下一个重要开发机遇。数年前,国家能源局就计划推出相关政策来促进该市场的发展,但由于存在审批繁琐、商业模式不清晰、上网及消纳困难等等难以解决的问题,导致相关政策迟迟不能出台。

如今,随着《通知》的出台以及多个省区关于乡村驭风行动规划政策推出,上述问题又有了哪些解决方案呢?

在审批流程方面,《通知》提到,鼓励同村和临近村可统一办理前期手续、非敏感区域项目可加快手续办理等。关于这一意见,7省区在政策中多数均有所响应。例如云南和宁夏均明确提到,“对同一个行政村或临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

《通知》也提到“鼓励探索备案制”。但是在7省区中,只有甘肃提到“‘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由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鼓励各地探索试行备案制。”

由核准制到备案制,一直是风电投资商、开发商所期盼的。因为相对核准制,备案制审批更加更加快速、便捷、高效,能够大幅缩短开发周期。在早期,无论是风电项目还是光伏项目,均采用审核制,直到2014年,光伏项目才开始由核准制变为备案制。

据了解,风电项目的备案制目前也已经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最早是在2022年9月,张家口市开始将风电项目开发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2024年1月,吉林省也发布政策,将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但大部分地区依然沿用着核准制。

在乡村驭风行动规划政策方面,哪个省区会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明确将乡村风电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值得业界期待。

此外,在风电项目开发模式方面,各省区文件中,都将“土地使用权入股”明确为重要的开发模式。

安徽提到,县级政府可依法合规利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土地使用权作价等方式,采用政府全额出资、政府和企业合资合作等模式参与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入股收益统筹用于增加低收入村集体经济收入。

云南提出,推进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共享“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收益,探索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

甘肃提到,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探索形成“共建共享”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

内蒙古提到,鼓励嘎查村集体依法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并按约定分红。

综合来看,以乡村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来分享风电项目带来的收益是目前最常用且最主流的模式。

而关于上网及消纳等问题,《通知》曾明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通过已公布政策的7省区文件,大多贯彻了该意见。

(转载请标明出处,文章来源:华夏能源网)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