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

关于核准张旭任职资格的批复

张金复〔2024〕48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你行《关于张旭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冀中银报〔2024〕13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有关规定,结合考察谈话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张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张旭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行政许可事项一并注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5日(来与:河北金融监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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