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定:2023年12月4日之前买入,并且在2023年12月5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
暂定:2023年12月4日之前买入,并且在2023年12月5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2024年7月28日,股民可根据股票买入日期及卖出日期确认自己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1.索赔条件和期限:股民在特定日期内买入并在特定日期后卖出或持有股票受损,可在诉讼时效内要求赔偿。
2.涉及的股票:包括鹏博士、宜华生活等49只股票,股民可根据表格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3.诉讼时效:不同股票的诉讼时效不同,股民需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索赔。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