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不适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只有企业法人才有资格申请破产重整。如果申请人并非企业法人,比如自然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那么其破产重整申请将不会被法院受理。此外,如果企业法人已经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而不是申请破产重整。

  1.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如果申请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法院将不予受理其破产重整申请。

  1. 债务人异议:在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如果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并在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那么人民法院需要在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如果在此期间,债务人提出了有效的异议,且法院认为异议成立,那么法院可能会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的破产重整申请。

  1. 债务人无破产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只有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才能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如果债务人并无上述破产情形,那么其破产重整申请将不会被法院受理。


话说这是债权人申请不予受理 本身和洪涛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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