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SZ000851)$  

高鸿股份重申,根据目前案情证据,常州公司并未交付前述共计21起诉讼中《批发销售合同》(共 21 份)项下的货物,高鸿科技无需承担货款支付义务,公司亦无需向常州公司支付任何货款。而且公司亦无任何对《批发销售合同》项下货款支付提供“担保”的真实意愿、更无债务加入的意思表示。

常州法院,常州实道,继续出来讹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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