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我在集合竞价的委托没成交!很多客户都遇到过这类问题,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具体情况:

2021年11月22日14:57:26投资者以6.43元的价格委托买入包钢股份(600019)3000股,委托后查询五档行情显示的匹配量和未匹配量共计16000+手:当日收盘价同为6.43元,显示集合竞价共成交22859手。为何投资者的委托未成交?


原因分析:


“16000+手”为投资者委托时揭示的委托价格为6.43元的匹配量和未匹配量之和,可以理解为投资者的委托排在16000+手之后。因为集合竟价期间遵从竟价交易的撮合原则(证券竟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所以在本投资者委托后其他投资者以优于6.43元的价格委托,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会排在本投资者前面优先得到合。根据集合竟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之一,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很遗憾,投资者所处的是买方,本次收盘集合竞价为买方多与卖方故投资者由于排序靠后未能成交。

知识点:


1、竞价交易的撮合原则

证券竟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简单说:买单价高优先,卖单价低优先,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注意:

那么问题来了,在夜市委托、午间休市、9:25-9:30休市时间段投资者委托暂存在我司主机以什么顺序排列?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原则是基于交易所已接收到的申报,而上述时间段所有委托由于交易所休市故未被交易所接受,暂存在我司主机,且除正常的买卖委托外还有撤单、新股申购等等,且撤单、新股申购等等这些委托是没有价格意义的。故上述时间段投资者委托均以委托时间先后顺序暂存在我司主机,并不会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

2、集合竟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换言之,如果投资者的委托在集合竞价期间合成交,那么集合竟价成交价格定优于或等于投资者的委托价格。

注意:

1.上述三个原则需同时满足,

2.集合竟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开盘价)成交

3、五档行情升级为十档行情

集合竟价期间,二档的数量和价格分别是什么意思?

1.排在买一/卖一的价格,代表集合竟价参考价(并非实际成交价);

2.排在买一/卖一的数量,代表按照集合竟价参考价买卖双方匹配成功的数量(并非实际成交量):

3.排列在买二或卖二的数量代表以集合竟价参考价进行委托而未匹配上的数量。

如下图所示,买一/卖一的数量代表按照集合竟价参考价6.85元买卖双方匹配成功为829.3万,卖二的数量代表按照集合竟价参考价6.85元未匹配上的卖方金额75.3万。

 Leve2十档行情对比基础行情的优势有哪些?

(1)、更丰富的委托盘口 

上海市场:买卖盘由5档扩展到10档,最优买卖档位还有前50名的分档明细。

深圳市场:在上海市场L2行情的基础上,增加了超级盘口功能,在原有10档行情基础上扩大买卖盘深度,实时展示所有档位买卖数据。

更详细的成交信息

上海、深圳市场:新增了逐笔成交数据,成交明细看的更准,揭示交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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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盘中个股自作案列说明,不代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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