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企业经营中不是必然经历过的两项业务,因此认识上难免有偏颇,在股吧中提及这两概念,均是作贬义待之。然而,一件事物能够存续而不被淘汰必有其合理之处,亦必合乎“适者生存”的大自然法则,因此很有必要抛开立场,以研究事物本质的科学态度,认识这两项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以市场化为基础的分工合作模式,避免误解从而产生误判:“你这是别人家做的产品,你自己有什么技术可言啊!” 这是对“代工”不正确认知而致的错误判断。萍果产品包括部件及总装基本都是委托代工,你能说萍果公司没有核心技术吗?人家掩着半边嘴笑你大嘴无知呢!



代工,是当代社会化大生产时代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模式:各自专注于自己最善长的环节,最大限度利用社会资源,亦可为一些企业省却了生产制造环节的投入及管理,资源集中于研发与营销两个环节,“抓两头,舍中间”,走的是轻资产路线。而这种分工合作最大限度发挥社会资源的效率与效益,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



有消息说小米空调是长虹公司代工,便简单理解为这只不过是长虹空调贴上小米商标,是别人做出来的,你小米有什么技术可言?!然而,真正“代工”不是这么简单贴个牌的,这怎么能称为“代工”呢?顾名思义,是委托与承托方必通过书面合约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的。



如果小米只是拿长虹过往或现在正在生产的空调,以小米商标替换长虹商标,这就不能称之为“代工”,“代”谁的“工”了?这只能说是“授权贴牌”,是小米授权长虹空调贴小米商标。当然,授权贴牌也是有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的,而不是小米买了长虹空调回去换上小米的商标这么简单:被受权贴牌的企业必须建立键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经授权企业审查验收这是获得授权的先决条件,并非随便拿个山寨厂产品就授权贴牌,损害品牌的声誉,这简单道理雷军不会不懂,控制授权贴牌产品质量必须从选点开始。能够整合社会资源为我品牌之用,扩大我品牌的市场覆盖率,提高知名度。这就是授权贴牌的社会效果。而被授权贴牌的企业通过此项合作,促进提高企业管理和全质控制水平。这也是我国在开放改革之初从“三来一补”、“OEM”业务中,使我国尤其是珠三角、长三角的家电企业管理水平、制造能力、产品品质档次快速提升,直至目前形成的中外家电企业及市场格局。



“代工”必须是“有工可代”:

委托方-小米负责产品的研发,包括逐一型号产品的结构,内部各部件的用料材质及制作工艺技术参数等,编制整套可执行的书面文件。承托方-长虹负责按文件要求的标准组织生产,接受小米监督及验收。所以小米空调不等于就是长虹空调,小米只不过是利用长虹的生产制造能力,小米对产品品质及市场表现负全责。这样的合作才是名正言顺的“代工”。

2024-08-05 17:06:50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本文旨在于探讨普遍的“理”:1,凡是代工的产品一定品质差吗?2,委代代工者,其本身是否必然是没有技术的?不是就个案论谁是谁非,谁长谁短。



某公司不愿意采用“委托代工”和“授权贴牌”的方法借助社会资源拓展经营及放大品牌的市场影响力,这是每个公司选择的发展路径不同,无可厚非。然而,不意味“委托代工”和“授权贴牌”就该被歧视,就该被淘汰。具体到个案所出现的问题亦并非“委托代工”与“授权贴牌”本身必然产生的问题。关键在实施的细节策划,包括:选点,全质管控人员培训,全面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建设…。想利用别人的生产力,省却生产力投资及日常管理,就得“赋能于人”,靠制度体系贯彻委托授权者的意旨,授人予渔。而不是采用
“人盯人”的传统落后的管控办法。“代工产品质量无法保障”这样的认知与判断,正是这种管理思想所至。当今数字化大数据时代,远程监督控制比“人盯人”更精准,反应更敏捷。倒是仅凭眼见到的现象不一定就是事物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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