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被查四个月后,重庆农商银行原副行长舒静被双开,其被指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中饱私囊,非法经营同类营业,靠金融吃金融,将金融审批权作为敛财工具。湘财Plus注意到,舒静加入重庆农商银行超过15年,该行曾任多个重要部门的一把手,担任副行长8年多,被解聘的次日官方通报其被查。

重庆农商银行原副行长舒静。

简历显示,舒静出生于1972年1月,毕业于重庆市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师,在银行业工作长达30年,曾供职于建设银行、光大分行重庆地区分支机构,2008年加入重庆农商银行,历任营业部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 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授信审批部总经理,2015年升任副行长。

湘财Plus此前文章提及,舒静宣告被查之前,重庆农商银行并未披露其辞职的公告,该行仅在2023年度报告中提到,2024年3月28日,该行董事会会议决议解聘舒静副行长职务。次日,官方通报舒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调查。

处分通报指出,舒静违纪违法的行为包括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违规接受宴请;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对放贷审核把关不力;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中饱私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将金融资源作为自留地,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将金融审批权作为敛财工具,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还指出,舒静严重违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挪用公款、受贿犯罪,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湘财Plus注意到,通报提及舒静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较为少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不同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上述提及的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以及与职务相关的便利条件。具体而言,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公司、企业的材料、物资、人事安排等方面的决策权以及因其职务关系而知悉的公司、企业的生产、销售计划、企业投资方向等重大信息等便利条件。

需指出的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要求行为人必须是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而舒静所任职的单位是重庆农商银行,其如何自己经营与银行同类的企业,只能待后续起诉后披露相关细节。

统筹/新湘财 撰文/湘财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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