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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资本

融融协同指导意见正式印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国石油集团资本金融工作会议相关要求以及推动资本和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融融协同引领作用和金融牌照协同优势,提高金融资源整体使用效率,有效形成金融业务竞争合力,推动资本和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8月1日,中油资本正式印发新修订的《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融融协同指导意见》。

修订后的《指导意见》,结合了中国石油集团资本金融工作会议最新要求,明确了各金融企业功能定位,在原指导意见基础上做了大篇幅调整,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功能定位、组织机构、主要措施、保障机制和附则七大部分,主要措施涵盖强化客户共拓、深化业务合作、创新服务模式、协同防控风险四方面16项具体措施,促进融融协同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指导意见》提出,各金融企业对外融融协同,要有效发挥金融牌照较为齐全的综合金融优势,通过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业务协作,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合作共赢,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融融协同,要落实中国石油集团资本和金融工作会关于应用尽用、应选尽选的有关要求,对相互间可提供的金融服务要率先做到全面应用。

《指导意见》要求,各金融企业要健全分层级的客户管理体系、前移服务阵地、加强业务协作联动、开展综合营销、联合营销、优化品牌营销、探索海外营销等举措,力争通过金融企业内部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以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务质效和经济效益。

文字:栾贺

(中油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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