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ST亚星公告称,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由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扬州”)向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其他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且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拟在本次停牌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停牌前最后1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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