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白云鄂博矿区排土场与尾矿库资源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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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鄂博矿区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基地,白云鄂博矿属于铁、稀土等国家重要战略资源的共伴生矿,排土场围岩及尾矿库尾泥中均含有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有价元素,与矿山都属于国家保护性开发范畴。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是白云鄂博矿唯一有权开发主体,从未对外销售排土场围岩及尾矿库尾泥。近期,一些企业、个人提出要对白云鄂博矿排土场围岩进行开发,并在市场上炒作相关不实信息,对包钢集团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包钢集团郑重声明:
包钢集团按照国家稀土开采控制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重要战略资源保护性开发政策,白云鄂博矿区所有的排土场围岩、尾矿库尾泥等一律不对外销售。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有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反馈信息。同时,包钢集团保留向存在传播或炒作不实信息等情形的企业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电话:0472-2669247(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特此公告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5日
来源|包钢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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