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小看老鱼的社会经验了,也高看了董老二的高风亮节了。与辉同行合同细节虽然没公布,但是有几点是可以确定的,与辉同行的净利润百分之五十是作为董老二的工资收入给董老二的,另外百分之五十才算净利润,也就是1.4亿怎么分配就是个悬案了,没人能看到合同具体内容,这1.4亿董如果不和俞达成协议谁都动不了,只能待在账面上,因为老鱼虽然是母公司实控人,董却是独立核算的法人,这两个人如果不达成一致,谁动这笔钱都涉嫌违规!问题的关键还是老鱼没想到与辉同行能存活甚至盈利,直到后来形式巨变,董老二掀桌子了,老鱼才不得不跟董老二在三月达成分手协议,问题的关键就是董在甄选的股票期权给不给兑现?不给兑现董在甄选的两年就是个底层打工者的基本收入,舆论上老鱼受不了!还有就是那1.4亿纯利润,老鱼到底有资格分配多少比例?别忘了董是自负盈亏,老鱼没有资金投入也没参与管理,只是为了平息小作文事件不得已才给董老二一个机会,假使这1.4亿双方平分,老鱼分的应该是7000万,刚好应该跟董老二的股票期权分红和自己在东方系兼职高管的收入冲销,但是老鱼面对的却是上市公司股民的压力,所以老鱼一定要把这件事的舆论给纠正过来,我猜测这就是7500万补偿金用作董老二购买公司款的由来!宇辉同行的利润赠送给董老二。这些都是生意,既然股价已经回来了,大家就没有必要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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