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A股上市企业科兴制药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自愿信息披露不持续、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多个问题,被山东证监局处罚。

山东证监局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科兴制药在2024年1月31日发布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到-8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00万元到-9500万元。

随后,在2024年2月24日,科兴制药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后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左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200万元左右。最终在2024年4月27日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实际净利润为-1902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120.7万元。

凤凰网山东注意到,由于未能充分考虑相关产品市场需求下滑对开发支出的影响,科兴制药的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存在显著差异。这种情况很容易误导投资者对公司基本面的判断。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科兴制药被处罚,所涉及问题并非单一问题。例如,科兴制药自愿信息披露不持续。科兴制药在2022年自愿披露了人干扰素a2b泡腾胶囊项目的临床试验进展,但在该项目于2024年1月终止后,未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仅在2023年年报中披露。

此外,科兴制药还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自2023年以来,科兴制药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产品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的相关规定。

为此,山东证监局根据相关法规对科兴制药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对该公司董事长邓学勤、总经理赵彦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小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这些违规行为也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这已不是今年来科兴制药首次暴露问题。6月21日,科兴制药公告称,公司于近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2131.11万元。

公告显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科兴制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应补缴2021年企业所得税1548.77万元,需缴纳滞纳金582.34万元(截至实际缴纳日),合计需缴纳2131.11万元。

科兴制药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89年成立的深圳科兴,1997年山东科兴(现科兴制药)成立,注册资本1.99亿元。目前,科兴制药的主营业务是重组蛋白药物和微生态制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公司于2020年12月在科创板上市。

科兴制药的一系列问题,暴露了其合规经营的诸多漏洞,这种漏洞的接连出现,不但不利于其高质量发展,同样给其市场品牌带来严重伤害,如何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合规经营将是其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之一。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