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8月5日,美国联邦地区法官阿米特·梅塔(Amit Mehta)裁定,谷歌因垄断网络搜索市场触犯法律,这是美国政府在一系列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垄断诉讼中的首次胜利。

在一份长达277页的判决书中,梅塔称:“谷歌是垄断者,并且它的行为是为了维护其垄断地位。”根据法院的裁决,其分发协议违反了《谢尔曼法》第2条。


本案始于2020年,美国司法部联合52个州及司法辖区的检察长联合起诉谷歌,指控其向苹果、三星、AT&T和Mozilla等智能手机厂商、无线运营商和浏览器开发商每年支付数十亿美元,以换取谷歌作为其搜索引擎的默认选择,且在很多情况下,还禁止上述合作方与谷歌的竞争对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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