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光谷单价从备案价2万多元,降到现在卖1.25万元,恶意降价,是否已重新备案?”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国光谷)的万和光谷项目近期降价促销,最高直降近万元,开发商是否涉嫌违规成为前期购房业主最为关心的问题。

日前,多位万和光谷业主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万和关谷项目存在大幅降价行为,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降价幅度超出备案价范围过大,是否合理”。

对此,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应称:“企业根据市场状况调整商品房住房价格属于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范畴,并不违背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

8月1日,万和光谷王姓销售负责人说,今年5月份,公司向施工方武汉建工集团以房抵债,房源面积共计1600平方米,按1.8万元/平方米计算冲抵工程款。“施工方找相关渠道销售这部分房源,具体定价我们是不参与的,只负责为房源备案更名。我们作为国企不能随意降价,售楼部正常对外销售的价格是1.7万元—1.8万元/平方米。”

上述王姓销售负责人坦言,受房地产市场下行的大环境影响,项目面临一定的去化压力。“从去年11月到今年5月底,一套房子都没有卖,7月份只销售备案了一套房。根据合同约定,项目在今年年底交房,需要解决后续资金投入问题。”

其实随便开地图看看,这楼盘降价再合理不过。地段太差劲了。

光谷南,好歹是地理位置正靠光谷。这个所谓的「光谷东」,其实离光谷原本就挺远的。认真看看就能明白光谷东属于强行跟光谷搭上边。

而这个楼盘,甚至连光谷东都算不上,从光谷东还要往南过三环。肉眼可见没什么交通。这个价格到主城区买房不香吗?

房地产市场有一个市场自己的调节能力,价格呈现周期性波动,不该随着少数人的意志转移,甚至,这不是该不该,而是结果就是如此。

比如写字楼、商铺市场,在2000~2024,就呈现了和住宅载然不同的价格走势。

在这个领域,几乎没有限购、限售、限贷这种宏观调控政策出台,租买商铺写字楼,价格就是正常波动的。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也是地,依然是金融可以活跃,财政可以收益的区域。

年轻人不是躺平了,要放手让房价降到让年轻人买得起,年轻人买得起房他才不会失望透顶的回老家。

多地政府表态:房企可自主确定售价

多地购房者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降价”要求赔偿。对此,地方政府对降价或赔偿事宜进行表态。

5月24日,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回复购房者反映的房企降价损害自身利益的留言时称,商品房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行情、供求关系,自主确定销售价格,购房者与开发商可协商确定每套房屋的最终销售价格,纳入买卖双方合同约定。

针对“2022年两万多购买黄阁保利湾上,如今楼盘降价为1.33万元销售,请求领导让公司返还差价给我”的留言,广州市南沙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开发企业可结合市场实际享有自主定价权,并向住建部门办理价格备案或调整”

也有地方政府指出,如果开发商承诺不降价,则相关部门会对其作出责改措施。

比如,此前有购房者反馈其购买的小区开发商随意降价,北京市昌平区住建委回复称,“如开发商承诺该户型不降价,市民可提供相应证据,如经我委核实,该项目存在违规行为,我委将针对相应法规对企业作出责改措施。市民如有异议或认为开发企业有其他侵权行为,建议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月有购房者反映称,中海渝中云锦小区的房地产商私自以“工抵房”的形式将小区未销售的500余套新房房源以低于网上备案价近40%的幅度大幅降价出售,且开发商拒绝与业主沟通。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提出“要求公司自查整改、规范销售行为,主动与前期购房业主沟通解释”。

房企降价是否有法可依?

这几年房地产的真实价格逐渐在过热后回归,你会发现两种房跌幅最大,一个是产业配套和就业机会极差的新区,另一个就是居住属性极差的老破小,这都是在过去站在风口上飞起来的猪,而这个楼盘离在武汉的位置那可谓是非常偏僻了,属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炒作的热点其实就是光谷产业区附近,但其实也还有十几公里的路程,炒到2.3万那也是一种神迹,但市场就是这样,非理性繁荣的时候,参与者可能觉得贵,但往往不觉得亏,涨的时候都是自己英明,跌的时候就变成老业主维权了。

别再拿备案价下限说事了,郑州和武汉本质上也没什差别,都是中部地区的尴尬,且郑州已经打响了市场化定价第一枪,政策限制低价必然带来流动性风险,房地产作为重要的资产,比降价更危险的是流动性不足,半年卖不出一套房,你就是限制低价,又有什么意义呢?企业守着那点资产负债表上好看,老业主守着那点纸上财富,尤其是那些早上车但没有交付的群体,但没有流动性是客观现实,房企现金流危机必然带来交付的风险,其中包括烂尾风险,交付质量风险,后期维保风险,投资么,要自己的决策负责,只要按时按质按量交付,那就是合同范围内的约。至于现在得购房者能享受到的价格优惠,利率优惠,税收优惠,补贴优惠,那是现在得供需关系决定的。

现在的市场化定价分为两种:

1、郑州那样直接取消限跌令,让市场定价,其实现在利率也有这个趋势,央行下放定价权利,广州为代表的城市也是不设置利率下限,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这个是现在解决房地产流动性危机成本最低的做法,毕竟过去疯狂了十几年,还想一点代价都不承担的解决问题,没有这种选择,都是多害取其轻。

2、依旧保留限跌令,但房企也可以申请调价,并且每次调价有一定的约束,比如备案价格2.3万申请下调3000,备案价就是2万,次年还可以申请下调,第三年架设到1.5万,又根据可浮动的区间,比如备案价下15%的价格下限,那么1.5万备案价就可以卖到1.275万。大概是这么一个半市场化,半审核的机制,坏处还是跟不上市场的情况。

所以现在备案价下降1万左右,还符合相关规定,那么大概率就是第二种办法,房企申请下调备案价格,再按照新的备案价格打最低折扣来出售,不如一次到位,让市场去定价,反而中间成本更低,更能跟上市场供需关系的步伐,只是很多权利不握在手里总是不放心,市场和政策的角力,人定胜天的思维显然已经一败涂地了,只是转向这东西往往只有撞了南墙才会做出调整吧,没有流动的资产比大幅降价风险大的多,这大概也是郑州处理房地产风险总结的经验做出的被动调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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