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重磅发文:将组建省低空产业发展平台、航空产业发展基金

8月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全力建设高水平民航强省,聚力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能。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民航强省和低空经济发展高地。
以杭州、宁波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为核心,联动嘉兴、绍兴,辐射台州,打造环杭州湾临空经济带。建设温州、嘉兴、金义省级临空经济区。
做大杭州钱塘区航空航天“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打造集研制生产、实验试飞、运营服务等为一体的台州通用航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
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全面布局无人机起降场、测试场、智能基站等设施。布设低空通信、监视、导航、气象等设施,构建全省一体化的低空数字底座,建设低空运行与监管服务平台,打造集智能感知、监视、管控于一体的低空智联网。
积极争创低空经济相关试点。争创国家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国家低空经济综合产业示范区,积极开展国家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综合运营试点,支持有条件的通用航空小镇开展低空智能综合运输试点。
加快推进国产宽体客机机身复合材料部件研制生产等项目建设,谋划引进国产大飞机总装、部装生产线及系统集成项目。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波音飞机总装生产线、飞机内饰材料中心等落地舟山。到2027年,培育5—10家大飞机零部件及材料制造供应商。
在政策支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机场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民航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机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等投资建设,拓宽建设资金来源。
继续实施并优化航空口岸新开国际航线奖补政策,适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口岸机场达到省定年度考核目标后,按照航空口岸所在地政府当年度航线培育资金的20%安排省级补助,最高补助2000万元。
对列入全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和全省综合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新建通用机场项目,省级根据项目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分别给予3000万元、2400万元和2000万元补助。
拓宽民航企业融资渠道。指导金融机构提高民航企业债券承销服务水平,运用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航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
推动省属企业结合主责主业组建市场化航空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国有资本撬动社会资本投向低空经济、临空经济、航空高端装备制造等航空产业战略新兴领域。
组建省低空产业发展平台。支持省属国有资本积极稳妥布局低空经济,全面拓展低空基础设施运营、低空飞行保障、低空配套服务及低空产业投资孵化等领域业务。推动组建通用航空运营公司,积极拓展通用航空运营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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