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公司是国有上市公司,是从包头钢铁公司分离出来的社会股份公司它的所有资产已经社会化了也就是市场化了,国有投资部分已经熔化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企业的生存是共担共享,可现在所有困难单方面圧在包钢股份身上是否不合理,有利润就单方面上交包钢集团非上市公司,而且包钢集团公司并非是原包头钢铁公司而是由四家金融公司和部分包头钢铁剩余资产组合的集团公司。所以从归属性耒说包钢股份公司应该属内蒙古区政府控股,所有大小控股股东都有控股风险,包钢股份从市场募集资金几百亿实际都是股民的血汗钱,来发展企业,重担都压在股民肩膀上,可包钢集团又表现如何呢?你需矿那就拿钱买,包钢股份就在股市募集几百亿,用160多亿购买包钢集团的尾矿资源,钱收了,用到那里去了,证券委询问没有回答。可当包钢股份资金运转有困难时,集团从不出手支助,让你去集团金融公司贷款,年终还款利息9/100,这像一家人吗?还要将设备质押租用,交租金。包钢股份每年的生产利润全部归了包钢集团,这合理吗?有这样的母公司吗?集团想占有包钢股份就脱离那个金融组织,和包钢股份整体上市,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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