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前调申请破产重整主要涉及到预重整程序,这是一种在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前,通过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旨在提高重整成功率、降低重整成本,并有效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预重整程序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定义与目的:预重整程序是指在破产申请受理前,通过庭外商业谈判,由临时管理人组织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拟定包含重整主要内容的方案。这一过程旨在准确识别重整价值和可能,提高重整效率,并更好地发挥重整制度的困境拯救功能12

  2.  

    适用条件:预重整适用于债务人具备重整原因、重整价值且符合特定情况,如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企业规模较大、对行业发展或地区经济有重大影响、上市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等1

  3.  

    程序启动:预重整案件以“破申”作为案件类型代字编制案号。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预重整申请,经法院审查后,如果债务人符合预重整条件,法院会决定是否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13

  4.  

    管理人职责:在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负责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监督债务人与其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制作预重整方案,并定期向法院报告预重整工作进展34

  5.  

    期限规定:预重整期间通常为三个月,如有正当理由,经申请可以延长一个月。预重整期间不计入重整申请审查期限34

通过上述程序,旨在通过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提高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从而更好地挽救困境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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