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集团(00544)发布公告,集团预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取得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净亏损约不少于1960万港元,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则取得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净溢利约为1183.3万港元。
董事会认为预期亏损主要归因于(1)并无2023年同期出售一间附属公司而取得的一次性收益;(2)中国内地食品及饮料贸易及销售业务的收入减少约45%;以及(3)冷冻仓库及相关服务业务的收入减少约15%。第(2)及(3)项所述的收入减少主要由于宏观经济情势充满挑战,从而削弱了对集团产品及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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