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壹连科技”)的审核状态变更为“注册生效”。据贝多财经了解,壹连科技于2022年6月递交招股书,准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冲刺上市,壹连科技计划募资11.93亿元,将用于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溧阳建设项目、宁德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新能源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壹连科技成立于2011年12月,前称为深圳侨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896.61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田奔,股东包括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田王星、晨道资本等。

据招股书介绍,壹连科技是一家集电连接组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壹连科技已在广东深圳、福建宁德、江苏溧阳、四川宜宾及浙江乐清等多地建有生产基地。

壹连科技在招股书中称,该公司的下游客户包括宁德时代、小鹏汽车、沃尔沃、大众、日产、吉利汽车、零跑汽车、长安汽车、威睿电动、欣旺达、海博思创、阿特斯、晶科能源、天合光能、尼得科、多美达、迈瑞医疗等企业。

招股书显示,壹连科技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营收分别为14.34亿元、27.58亿元和30.7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9亿元、2.30亿元和2.55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39亿元、2.20亿元和2.5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壹连科技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报告期内,该公司来源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06亿元、22.99亿元和26.94亿元,占其营收的比重分别为77.12%、83.37%和87.61%。

其中,壹连科技来自宁德时代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64.72%、67.98%和71.13%,对宁德时代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壹连科技在招股书中坦言,该公司与宁德时代已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且预计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对宁德时代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

另外,壹连科技的毛利率持续下滑。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第一轮、第二轮和第三轮问询函中均要求该公司就毛利率持续下降一事进行说明,并要求其针对产品毛利率下滑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实施效果,并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据贝多财经了解,壹连科技曾多次“套取”银行贷款。据招股书披露,该公司曾存在通过第三方进行转贷、关联方资金拆借、通过关联方代收代付、利用个人账户收付款、票据找零等不规范情形。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壹连科技逐项列示其发生转贷的具体金额及笔数,基础合同情况及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是否存在被处罚情形或风险,并就转贷及其影响做充分的风险提示。

同时,说明壹连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转贷相关的供应商、客户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是否构成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响,该公司针对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壹连科技在回复时称,该公司共发生5笔转贷,其中部分合同及转贷行为发生在2018年,但因贷款合同于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因此归入报告期内转贷,前述转贷涉及的第三方为铭岳电子、乐清诚和等。

据介绍,壹连科技于2018年11月、2018年12月、2019年4月、2019年7月和2019年11月分别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2000万元、1500万元、2500万元和1000万元,贷款银行包括平安银行、中国银行等。

其中,通过铭岳电子合计转贷801.34万元,通过乐清诚和合计转贷3728.01万元。通过这种所谓的转贷过桥形式,壹连科技及其关联方获得了银行的大量资金,合计约9000万元,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

特别说明的是,乐清诚和也是壹连科技的关联方。据招股书介绍,乐清诚和由壹连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田王星胞妹田海平及其配偶黄献川持股100%并由黄献川任总经理。此前,田王星曾持有该公司38.64%股权,于2020年12月转让该等股权。

而据此前招股书披露,壹连科技在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向乐清诚和采购8.12万元、5.10万元,合计不足14万元。但在2018年和2019年,壹连科技则通过乐清诚和向银行“转贷”合计3728.01万元,两者之间存在较大的缺口。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换句话说,壹连科技通过关联方涉及的转贷借款应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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