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车载液品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车载液品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华安鑫创(江苏)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08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程博

验收意见.pdf   

华安鑫创(江苏)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1).pdf   


(华安鑫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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