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份关于投诉东旭光电集团掏空东旭公司和财务造假的投诉书示例,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或者提供更多具体信息,以便我能更好地帮助你。

《关于东旭光电集团的投诉书》

尊敬的相关监管部门:

我在此郑重投诉东旭光电集团涉嫌掏空东旭公司以及存在财务造假等严重问题。

东旭光电集团旗下的东旭蓝天(000040.sz)和东旭光电(000413.sz)两家上市公司,近年来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令人担忧。

据公开资料显示,这两家公司均已连续多年亏损。东旭光电更是“亏损大户”,五年累计亏损达 103 亿元,两家公司 2019 年至 2023 年累计亏损超过 133 亿元。

在资金方面,截至 2023 年 6 月末,东旭蓝天和东旭光电存入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东旭财务)的存款余额分别为 28.91 亿元、78.26 亿元,合计约 107 亿元的存款余额使用受限,这对两家公司的资金流动性造成了巨大打击。

具体问题如下:

1.虚假陈述:例如,2019 年 9 月 25 日,投资者询问东旭光电是否准备好兑付即将到期的债券资金时,公司明确回复已准备好兑付资金。但事实是,东旭光电在 2019 年 11 月 19 日发布了债券回售付息未能如期兑付的提示性公告。此外,公司曾公告称在东旭财务的存款存取自由,可随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使用,但现实情况却是大量存款无法支取。
2.中介机构失职:东旭光电连续多年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多次被处罚的情况,包括审计底稿严重缺失、审计不准确、财务造假、年报审计违规等,并且该事务所衡水分所还曾被财政部责令关闭。在东旭光电案中,会计师对公司持有 40%的东旭财务,仅以单方核对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往来余额,并未对财务公司的实际存款进行必要查核。
3.资产完整和机构独立缺失:东旭光电子公司的某些收购行为存在虚构标的公司存续期、粉饰交易金额合理性等问题。例如东旭建设收购中诚国建有限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回复交易所问询函的内容不符。此外,对于东旭光电计划收购东旭集团的专利资产,也令人怀疑其合理性。

东旭光电集团的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违背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恳请相关监管部门能够尽快对东旭光电集团展开深入调查,彻查其是否存在掏空公司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人:[你的姓名]
联系电话:[你的电话]
日期:[具体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东旭光电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5月8日,因未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和2024年一季报,东旭蓝天、东旭光电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后续进展还需等待监管部门的进一步披露。

另外,对于投资者维权索赔事宜,据银柿财经7月10日消息,st 旭电(000413.sz)的维权征集区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具体所需材料和流程等可咨询相关律师或专业维权平台。

同时提醒你,投资存在风险,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充分了解相关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市场风险等,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做出谨慎的选择。如果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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