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招股说明书(注册稿),深交所官网审核状态已显示为“提交注册”。

港迪技术IPO中介机构分别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及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港迪技术2015年成立,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业自动化领域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包括自动化驱动产品、智能操控系统,以及管理系统软件。

2021年度-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2,866.33万元、50,718.69万元、54,690.16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253.14万元、7,653.49万元、8,754.05万元。

2024年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98.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7%;同期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25.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3.40%。

公司预计 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的区间为 38,000.00-42,000.00 万元,同比增长 10.35%至 21.97%;预计 2024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4,100.00 至 4,800.00 万元,同比增长 53.56%-79.78%。

港迪技术拟创业板募集资金6.5604亿元,用于“港迪技术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港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向爱国、徐林业、范沛、顾毅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向爱国直接持有公司 24.43%的股份,徐林业、范沛、顾毅各直接持有公司 15.80%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71.84%的股份,上述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代持及其他争议事项。向爱国为公司董事长,徐林业为公司副董事长,范沛为公司董事,顾毅为公司董事,四人能够对港迪技术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方针、政策产生重大影响,且四人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和 2022 年 11 月 25 日签署了《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因此向爱国、徐林业、范沛、顾毅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3年06月21日,深交所受理了港迪技术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24年01月05日,港迪技术首发审议获通过。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港迪电气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港迪电气系国内港口行业电控系统的知名企业。2021 年 8 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向爱国、徐林业、范沛、顾毅以 1.46 亿元出售控制的港迪电气,并承诺港迪电气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各年收入规模不低于 5 亿元,同时徐林业担任港迪电气外部专业董事,顾毅担任运营顾问。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与港迪电气存在分摊董事、高管薪酬的情形。向爱国为发行人董事长,徐林业为副董事长,范沛、顾毅为董事。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租赁自港迪电气,发行人与港迪电气持续存在较大金额的关联销售和采购。

请发行人:

(1)结合港迪电气的市场地位、资产及经营状况等,说明实际控制人出售港迪电气的原因以及定价方式、定价依据,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说明徐林业、顾毅在港迪电气担任相关职务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发行人和港迪电气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相互让渡商业机会或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发行人业务、人员、资产是否具有独立性;

(3)说明报告期内与港迪电气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出资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要客户华东重机的实际控制人翁耀根持有发行人 12.14%股份。2015 年9 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分别与翁耀根当时控制的无锡市滨湖区华东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 3,000 万元借款协议,用于港迪有限、港迪智能设立出资,上述借款协议后续多次展期并签署《展期协议》。截至 2022 年 8 月,上述借款及利息均已按照协议约定的市场化利率 13%还清。

请发行人:

(1)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向翁耀根控制的小贷公司借款出资的背景、主要借款安排、抵质押等担保措施、偿还利息及本金的时间和资金来源;

(2)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借款出资是否为代翁耀根持有相关权益或存在其他潜在利益安排,发行人股权是否清晰稳定。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