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等七部门明确将氢能作为未来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方向之一,各省市积极出台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及支持政策,国内氢能产业政策支持体系日趋完善。截至2024年6月底,国家各部委面向氢能产业共出台超33项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各地政府面向氢能产业共出台54项氢能产业专项政策及91项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相关政策。




此外,山东、四川等地相继出台“氢能高速”相关支持政策,燃料电池汽车跨区域示范应用进入新阶段。氢能产用政策放开区域进一步扩大,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已有超22个省、市允许或探索在化工园区外制绿氢绿及进行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以期实现降低储运成本及安全风险,加快氢能产业商业化进程。





















01






























各部委加强氢能领域规划布局






2024年上半年,国家各部委发布涉氢政策超33项,较2023年上半年增加了15项,各部委在氢能领域布局不断加强。其中,1月29日,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氢能作为未来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方向之一,计划打造“采集-存储-运输-应用”全链条的未来能源装备体系,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次材料激励政策,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




图 全面布局未来产业前瞻部署新赛道









资料来源:工信部官网





2月2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谋划布局氢能、储能、生物制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未来能源和未来制造产业发展;构建氢能制、储、输、用等全产业链技术装备体系,提高氢能技术经济性和产业链完备性。




5月24日,国家人社部发布《关于对拟发布生物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初步确定拟新增生物工程技术人员、氢基直接还原炼铁工等19个职业、新增29个工种,其中氢基直接还原炼铁共为人社部首次发布氢能相关的职业信息。













02




























各地方氢能政策密集出台




2024年上半年,国内各地方政府共出台氢能产业相关政策超140项,包含氢能专项政策54项、涉氢政策91项。其中,海南省、安徽省、江苏省、中山市、伊犁州、深圳市、等14个省市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杭州市、成都市、广州市、白城市、绵阳市等26个地区相继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氢能领域相关布局。




目前,我国34个省级行政单位中,除云南省、黑龙江省、台湾省、澳门特别行政区外,其余30个省市区皆已出台省级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中长期氢能产业发展目标,梳理氢能产业各环节发展路径等。其中,香港环境及生态局于6月17日发布《香港氢能发展策略》,提出按照完善法规、制订标准、配合市场以及审慎推进四大策略,并计划在2025年上半年,提交修订法例建议,为规管用作或拟用作燃料的氢气的生产、储存、运送、供应及使用提供法律基础,在2027年或之前,对接国际氢能标准认证模式。




从地域上来看,上半年四川省后来居上,共发布19项氢能政策,同比大幅增加;其中包含氢能专项政策8项、涉氢政策11项,整体全国领先。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河南省等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相关地区紧随其后,发布多项政策支持氢能产业发展。




图 2024年H1各地氢能政策发布情况









数据来源:中关村氢能产业联盟数据库












03




























氢能高速“如火如荼”




“氢能高速”作为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的重要场景之一上半年获得了山东、四川、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多个地方的政策支持,部分地区通过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同行费、放宽路权以及谋划氢能高速示范项目等方式,加速推进氢能高速建设,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跨  区域规模化应用进入新阶段。




早在去年年底,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便建议在高速公路网络上加快建设加氢站,启动建设中国氢能高速;同期发布的《共建中国氢能高速行动倡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京津冀、上海、广东、郑州和河北等五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共计41个城市为基础的氢能高速网络建设,对高速路网运营车辆和高速加氢站给予政策支持,如减免高速通行费以及优化加氢站的建设和运营成本等。




山东打响氢能车免征高速费“第一枪”。2月29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提出自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试行期2年。4月17日,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在全省范围内放宽氢燃料电池车辆市区通行限制,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四川省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部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四川成为继山东之后第二个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用的省级行政区。此外,5月30日,鄂尔多斯市发布《氢能源车辆奖补通行费实施方案》,提出自6月1日起,对在鄂尔多斯市境内行驶通过收费站的氢能车辆,在收取收费金额后,次月审核后返还全部通行费。




在氢能高速示范项目方面,广东推出全国首份省级氢能高速实施方案。6月26日,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到2024年底前,投入运营500辆4.5吨和10辆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初步形成广湛高速沿线与珠三角地区氢能冷链物流网络;2025年底前,投入运营2000辆4.5吨和100辆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全面推进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据悉,该高速示范项目涵盖广州、佛山、东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等地,并辐射珠三角地区。




图 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示意图









资料来源:《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当前,购置成本与营运成本是业内人士大规模推广、运营燃料电池汽车较为关注的两个因素,而氢燃料电池汽车的“以奖代补”政策以及上半年山东、四川等地相继推出的“免征高速费”政策,有助于降低燃料电池汽车运营商的采购成本和营运成本,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大规模示范应用,对我国氢能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04




























氢能产用政策进一步放开




2023年广东、河北、山东、吉林等地相继发文明确提出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氢能产用获政策松绑。今年上半年,氢能产用政策放开区域进一步扩大,海南、四川、内蒙古、广州、鄂尔多斯等地区相继发布政策,明确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绿氢生产项目或支持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等。




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已有超22个省、市允许或探索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电解水制氢(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绿氢生产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部分地区还在研究将氢气纳入能源管理范畴并明确绿气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等。




表 各地非化工园区制氢及制加氢一体站相关政策










数据来源:各地方政府网站,中关村氢能产业联盟整理








-THE END-






图文原创 | 中关村氢能产业联盟产业研究部 温向来


责编 | 惠子  审核 | 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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