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晚间,“国家民爆行业的优势企业、山西省民爆龙头企业、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德化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受调查消息影响,8月12日(闭市)收盘,同德化工报收4.45元,跌幅9.92%,跌停,换手率0.98%,成交量3.21万手,成交额仅1429.21万。

同日,同德化工还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不看不知道,原来同德化工在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方面存在多项违规、缺陷。具体说:去年8月30日,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签署《框架协议》,约定公司作价2个亿将子公司“同蒙化工“售出,且当日将同蒙化工100%股权质押,再收取1.2亿元交易保证金,但公司根本未召开董事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该事项,直至后续协议终止也未进行及时披露。此外,2021年1月27日,同德化工与“深圳蝴蝶谷”签订设立新能源材料合伙企业的框架协议,却迟至2021年2月4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除信息披露违规外,同德化工在内幕信息管理方面也存在疏漏。公司在签订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及后续被“广东宏大”起诉事项中,均未登记内幕信息,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规定。

已代理上百只股票索赔、成功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认为,凡在2024年8月9日前买入同德化工股票,并在2024年8月9日晚间(闭市)收盘时还持有的受损者有望获赔。投资者可网 络搜索律所或律师名称,详询办理。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回到前面说的股权转让、质押的后续进展来说。

同德化工将同蒙公司100%的股权质押出去,并办理出质登记之后,也拿到了1.2亿的履约保证金,所以股权质押也是具有对等担保的性质——“广东宏大”也“不傻”,在支付1.2亿之前,先得考虑保证这笔钱的安全。

2023年8月31日,董事长张烘将上述签约事项向其他董事通报,最终意见是立即终止《框架协议》的履行。

所以,一切都不是那么美好的——上述《框架协议》签署仅5天(2023年9月4日),同德化工便发出解约函,要求解除框架协议,终止交易,对方当然不同意。9月5日已将1.2亿退回广东宏大,9月9日再发函要求对方协助解除股权质押。对此,同德化工仍未公开披露。

此前已约定违约责任:(1)广东宏大若违约,则履约保证金须扣减1200万之后再返还;(2)同德化工若违约,则在退还履约保证金之外,再付1200万违约金,所以扯皮就开始发生了。

“毁约”分析:找到更好买家?

2023年12月11日,同德化工公告称,拟将同蒙化工100%股权(包括拥有的炸药产品生产许可产能1.4万吨)转让给内蒙古企业“生力民爆”,股转金2.4个亿。

并且,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显示,生力民爆已充分了解同蒙化工100%股权被质押的事实,但仍然同意受让股权。

此后,广东宏大诉至呼和浩特市中院, 2024 年 1 月 11 日立案。其要求同德化工继续履约并将同蒙公司100%股权转至名下;要求同德化工、张云升共同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432万;而同德化工提出反诉,请求法院确认《框架协议》和《质权合同》不生效力,并诉请宏大公司配合办理股权解押手续。

目前,法院一审已驳回双方的所有诉求,广东宏大已经上诉同德化工称,目前公司仅收到上诉状,二审尚未开庭。

截至笔者发稿日,因仍处于质押状态,所以仍未过户给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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