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鼎龙(SZ002502)$  “恶意退市”并不是一个严格定义的法律术语,通常是指上市公司的某些行为被认为是故意导致公司退市,从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然而,要确定一家公司是否恶意退市并不容易,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和具体情况。

一些可能被认为是“恶意退市”的情况包括:

1. 操纵股价或信息披露违规:通过操纵股价、隐瞒重要信息或发布虚假信息等手段,影响公司股价,以达到退市的条件。例如,*ST 洪涛在面临面值退市风险时,深交所发布的关注函指出其通过非法定渠道发布重要信息,导致股价大幅波动,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2. 利益输送或套现:控股股东或管理层可能在退市前进行利益输送,将公司资产或资金转移,或者通过减持等方式套现,然后让公司退市。比如有观点认为广汇汽车是“恶意退市”,理由是“上市 9 年,圈钱(募资)400 亿元、分红仅 24 亿元”,还有股民指责控股股东和部分高管的增持金额太少,“不是诚心自救”。

3. 逃避责任或债务:公司可能试图通过退市来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债务或其他义务。例如股吧中有网友称广汇汽车恶意退市的目的是圈走融款,逃避债务。

 4.故意不作为导致退市:公司可能试图通过故意不作为行为逃避责任,达到退市目的。例如股吧中ST鼎龙就是通过恶意不作为导致公司两年非标和面值退市。

然而,这些情况的判断需要充分的证据和深入的调查。在资本市场中,公司的退市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有些公司可能确实面临经营困难、业绩不佳等问题,导致触发退市条件。

中国证监会表示会严格执行退市规则,坚持“应退尽退”,严厉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保壳”行为,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同时坚决防止“一退了之”,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支持投资者运用《证券法》规定的各项赔偿救济举措,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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