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节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6.2.1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三)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四)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五)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半年度仅仅是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不是强制规定,那东芯半年度业绩会不会有点小惊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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