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对于深市主板上市公司而言,如果预计其全年度、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的经营业绩将出现特定情形,如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超过50%,或者实现扭亏为盈,那么这些公司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这样的规定旨在提高信息透明度,让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此外,深市的上市公司如果在半年报正式公告前亏损,需要提前进行业绩预告,而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投资者在正式公布半年报之前就能获知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市场的公平和透明。相比之下,上证的上市公司如果半年报亏损,则不需要提前预告,而是在半年报当天才会正式公告有无亏损,这表明深市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更为严格,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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