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副行长李金明获聘10天就宣告辞职,且超期任职多年,两大问题引发外界关注与质疑。

近日,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成都银行提问:6月13日贵行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聘请李金明为副行长;6月22日贵行公告李金明因退休原因辞任副行长。(此前消息:万亿城商行年薪百万女副行长退休,已超期任职长达7年)请问贵行公司治理是否审慎合理?另外,贵行是否仍存在《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员工应轮岗而未轮岗的情况?贵行对于人员轮岗风险如何治理?

成都银行8月13日答复称,聘任李金明为副行长系按照公司治理有关要求,履行的董事会换届后续聘程序,后李金明到法定退休条件退休。公司高度重视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员工轮岗工作。公司依据监管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在保证全行经营管理稳定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相关人员轮岗工作。

成都银行已退休副行长李金明。

据湘财Plus此前文章,李金明于2010年1月起任成都银行副行长,至其退休时任职长达14年,远远超过监管要求的7年轮岗期限。此外,69岁的何维忠自2008年6月起任副董事长,在任长达16年,副行长李婉蓉、总经济师郑军、人力资源总监魏小瑛也已在任超过7年。

早在2019年末,原银保监会就出台了《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明确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结合自身行业、所处地域的特点,加强重要岗位管控,建立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员工轮岗制度,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

不过,直至现在银行高管超期服役的现象仍较严重。湘财Plus注意到,不少银行因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被处罚。如2024年7月,福州农商银行因重要岗位人员轮岗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被罚款180万元;2023年12月,北京银行西安分行因轮岗管理不到位、采用不正当手段变相向客户授信及发放贷款等问题被罚没总计301.2万元;2023年10月,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因重要岗位轮岗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被罚款70万元。

统筹/新湘财 撰文/湘财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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