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工行新疆喀什分行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喀什监管分局下发的《关于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喀什分行党委对当前及今后喀什分行生产经营安全稳健运行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喀什分行安全生产委员会秘书处,结合前期《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通知》和《深刻汲取四川自贡火灾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全辖各机构消防安全自查工作。

一、要求全辖支行,组织由主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带队,结合前期排查情况,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自查工作。严肃监督问责机制。针对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严肃问责追责;严格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检查机制,对消防安全职责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出、查出后不报告或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追究机构负责人责任。

2、根据《通知》要求,全辖各机构、支行、营业网点

要认真检查本行辖内自有或属我行区域的商业用房消防安全;全面排查支行、营业网点储物间(小仓库)存放物品的消防安全和办公楼、营业网点的消防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等情况;持续保持前期对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高压态势。同时检查有无在建工程,对小范围装修的机构,需专人负责装修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对前期喀什分行、监管部门检查出的问题有无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坚决防止出现假整改、部分整改的现象发生。

下一步工行新疆喀什分行将根据总分行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很抓实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事项。对拖延、扯皮等延误整改落实的,予以诫勉谈话,对隐患排查不到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理。切实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通讯员:徐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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