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经济改革最重要的一个标志,就是地方国企改革加速。一些地方甚至在政策、制度、规范、程序都没有的情况下,依靠政府的一个文件,就开始了大规模的国企改革行动。自然会留下许多问题,也带来许多教训。

首先,制度设计前松后紧,存在很大的不公平性。一些地方的国企改革,在制度上明显是前松后紧,早期参与改革的投资者、经营者获取了大量利益,后期参与的则明显利益较少。自然,也就会在今后发生职工上访等问题时,处理的难度增大。

第二,对员工利益缺乏有效的保护手段。改革需要有人做出利益牺牲,但绝不是损害员工利益。而在这个问题上,不少地方在制度设计和方案制定时,明显是有问题的,没有充分考虑员工利益。尤其是中青年员工,利益受到的损害最多,也是改革后矛盾最集中的地方。

第三,未建立国有资产保护机制。国有资产流失,是国企改革中声音最响、最尖锐的。其中,土地及其他资源转让,是国有资产流失最严重的方面。以工业用地的价格转让企业用地,企业再实施搬迁,差价之大,令人震惊,而这些利益,都为接盘者所占有,与员工没有任何关系。更可恶的是,接盘者将企业搬迁到新的地方,又恶意经营,把企业搞垮,再将新的土地转让,获得更多土地收益,员工则全部下岗。

第四,资产价格低评或隐匿。这是在国企改革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也是巡视巡察中经常发现的问题。通过这个渠道流失的国有资产有多少,是一个谜,也是需要“回头看”的问题。有些争议比较大的改制企业,可以调查一下,但不要面太广,避免引起企业恐慌。

当然,还有一些地方将员工应当获得的补偿资金,以企业接收员工的方式量化给改制企业,但改制企业通过不合理的方式逼走员工,从而将这部分资产占为己有,也需要调查,需要政府收回。

显然,以上这些问题,也是新一轮国企改革需要特别重视的方面,避免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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