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第一财经的报道,个人理解如下:
新湖集团投资了60多亿现金,账面价值200多亿的矿产股权,被某些人申请在湖北和杭州法院冻结了(可能仅仅是13亿的债务,冻结价值200亿的股权,现在矿产值钱了,有人眼红)。
1.员工自己投资信托,最后亏损,第一责任人是自己。
2.某些员工B脸都不要,赚高额利息的时候风光无两,顾了股东们投资的新湖中宝没利润吗?现在信托暴雷,还要求新湖中宝来提前兑付。
3.新湖集团和黄大仙的权益就是28%的新湖中宝的股份,有本事拿去冻结,拿去变现,有本事砸到退市。看看贱卖资产有没有人来趁火打劫。
4.其他72%的股份对应的资产是属于衢州国资和10万股东的,10万股东的权益能随便给他们?他们只是股东们雇佣的工作人员,给了优厚的工资待遇,还想怎么样?上手来抢吗?看看他们人多还是10万股东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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