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盛屯(SH600711)$  

股票索赔:ST盛屯(600711)

2024年8月5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盛屯,证券代码:600711)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证监会决定: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经查明,盛屯矿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1年至2022年期间,盛屯矿业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公司在交付时即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不准确。前述销售给客户的个别钴湿法冶炼中间品,公司一子公司购回用于生产,未予以合并抵销。前述事项导致公司 2021年多确认收入35,936.7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0.79%,多确认利润 19,372.14 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 7.15%; 2022年多确认收入8,414.90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0.33%,少确认利润总额 13,909.30 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 18.20%。公司 2021年、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不准确。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ST盛屯(600711)股民索赔条件:

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1日之间买入盛屯矿业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

3、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4、股民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胜诉后的法院执行。

与证券部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股民接下来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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