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消息,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全力支持氢能车辆在我省大规模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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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截图

《通知》提出,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相应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此外,陕西省也于近日宣布,自2024年9月1日起,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陕西省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该政策将于2027年9月1日结束。

同时,自2024年9 月1日起,对陕西省在高速公路上建设的日加氢能力5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 30% 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氢能作为一种高热量、零污染、储量丰富的能源,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理想的能源类型。目前,在汽车行业中,氢能的应用主要集中在氢燃料电池汽车上。据了解,氢燃料电池是以氢气为燃料,通过电化学反应将燃料中的化学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发电装置,具有能量转换效率高、零排放、无噪声等优点。

今年以来,除了吉林、陕西外,山东、四川、广东等多地均已发布了氢能车辆利好政策。例如,今年2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科技厅三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对氢能车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提出自2024年3月1日起,对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试行2年,到期后再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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