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苏银行因为核心一级资本接近于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实施可转债转增股本的操作,股本扩的速度快于业绩增加的速度,造成2年来盈利增加,但是原有股东的收益并没有增加反而减少(每股收益)。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到2024年1H,核心一级资本又到了8.99,又接近于监管要求了。难道又要增加股本?这种发展有啥意义?

银行业总是这样,要发展(扩大规模),核心一级资本就不够,然后就要发行新股稀释原来股份。真不知道“发展”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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