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电(SZ000413)$  $ST长康(SZ002435)$ $ST旭蓝(SZ000040)$  

ST东旭,原本公司是正常经营的,公司的整体状况还可以的,主要是因为大股东违法占用公司资金才导致公司目前的退市状况。

公司从4月29日的股价1.59元,后因大股东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突然被冠上ST后,就天天封板跌停,直到最终以0.37元面值退。

公司的市值从当时的90亿到现在的20亿,整整蒸发了70亿,这就相当于大股东违法违规导致30万股民亏损的70亿,这70亿的损失是大股东违法违规造成的!

一个人的违法违规导致公民损失了70亿,这是个重大经济案件,这个人即使是没收全部财产并判S刑立即执行,都不为过。

为什么要30万股民为大股东的违法违规去承担全部后果? 

同样的问题,ST长康(更惨),ST旭蓝、ST
创威,…………,等等都是这样。

 天理、公平何在?

 谁来为这30万股民讨回公道?

 谁来为这30万股民做主?

2024-08-18 11:30:01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修正:

文中的是ST旭电,不是ST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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