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时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的通告
国际火箭发射
2024年08月20日 14:21 福建 听全文
为保障近期我市空域的安全,根据工作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8月19日—8月22日期间加强我市所辖空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8月19日12时起8月22日21时止,我市全市行政区域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禁止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禁止燃放孔明灯。期间,需要利用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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