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责任人因内部交易“科达制造”股票,被罚没892万元
证监会网站8月19日发布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0号-〔2024〕30号),对陈某疆、章某鸿、徐某设、潘某瑜、黎某清内幕交易“科达制造”股票进行处罚,合计没收收入103万元,罚款789万元。
一、安徽科达总经理陈某疆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2019年底,科达制造结合政策变化情况,判断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科达)具有分拆上市的可行性,遂安排投资主任专员侯某琛筹划相关工作。
2020年11月,侯某琛主导起草了《科达马鞍山股权重组暨墙材业务筹划整体计划方案》,提出剥离资产方式分拆安徽科达并减资,在股改的同时考虑开展员工持股计划,以实现安徽科达上市的方案。11月6日,科达制造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安徽科达剥离子公司股权及减资、股份制改造的决议。
2020年12月14日,安徽科达完成对六家子公司的股权转让。
2021年1月4日,安徽科达完成减资并进行了工商变更。
2021年6月8日,科达制造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四个员工持股平台对安徽科达增资,增资完成后,科达制造对安徽科达持股比例由100%变为80%。
2021年8月11日,侯某琛在“科达马鞍山基地股权重组及筹划”群上提到,安徽科达的增资扩股事宜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推动股改。群成员包括科达制造及该项目的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安徽科达总经理陈某疆也在该群中。
2021年8月17日,侯某琛线上发起讨论安徽科达股改事宜的会议,会议开始前,中介机构在群上提交了安徽科达创业板IPO启动会材料。
2021年8月23日,四个员工持股平台对安徽科达完成增资扩股,将安徽科达注册资本从8,000万元增资至10,000万元,并完成工商登记,安徽科达进入股份制改造阶段。
2021年9月起,中介机构分别开展审计、资产评估,梳理规章制度、组织结构工作。9月15日,中介机构在群上发送尽职调查备忘录。10月、11月、12月,科达制造、中介机构通过线上会议等方式在群上讨论尽职调查、会计政策、收入确认方法等事项。
2022年2月23日,安徽科达(股份)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
2022年5月26日,科达制造与中介机构召开安徽科达分拆上市进度会。
2022年7月15日,科达制造董事会秘书李某进安排侯某琛跟进安徽科达IPO辅导报备和研究募投项目。
2022年8月、9月,侯某琛、科达制造证券事务代表黄某与中介机构讨论分拆上市辅导报备、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9月26日,科达制造披露《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1月19日,科达制造公告终止筹划安徽科达分拆上市事项。
科达制造筹划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分拆上市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在依法公开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1年8月17日至2022年9月26日。陈某疆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21年8月17日。
(二)陈某疆内幕交易科达制造股票
2021年8月18日至2022年9月26日,陈某疆控制、使用本人渤海证券账户买入“科达制造”,累计买入665,400股,累计买入成交金额12,798,061元。经测算,该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科达制造”盈利630,369.38元。
根据陈某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广东证监局决定:
没收陈某疆违法所得630,369.38元,并处以1,891,108.14元罚款。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下简称中汇所)项目合伙人为章某鸿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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