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修订稿(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
容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可以进行两次利润分配,即年度利润分配及
中期利润分配。
二、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每股现金分红不低于 2 元或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三、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
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回报规划的,公司可在不违
反《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情况下提出调整方案,
调整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年中分红还是有可能,去年要回购年中不分红能理解,今年但愿有惊喜,最好10送10元,实在不行10送6.2,把去年3元凑齐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