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SZ002085)$  绍兴市政府发布《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含《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方案(2024-2027年)》、《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和《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清单》,主要内容可概括为“1+3+7+N”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低空经济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为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战略机遇,开辟未来产业新赛道,根据浙江省《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前期调研、专家咨询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思路

起草过程中,把握几方面原则:一是坚持图强争先、走在前列。牢记“谱写新时代胆剑篇”重大使命,聚集“五强四进”工作要求,发挥全国首批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的试点优势,激发低空经济增长引擎,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二是坚持系统推进、产业引领。围绕四个“显著增强”,从基础设施供给、重点领域制造、关键环节创新、场景应用服务、产业生态保障等全链条出发,明确任务举措,突出产业集聚、一体布局、创新发展,推动绍兴低空经济整体跃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攻坚。聚焦产业能级不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应用场景不丰富、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强化创新攻坚、改革破题,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绍兴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实际出发,以“有人机+无人机”一体化管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一体化协同为特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绍兴经验”。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含《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方案(2024-2027年)》、《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和《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清单》,主要内容可概括为“1+3+7+N”:

(一)1个目标指标体系

到2027年,基础设施供给、重点产业领域、关键环节创新、场景应用服务等4方面能力显著增强,建成具有绍兴特色的低空经济发展模式。同时,对标高水平民航强省指标,并结合实际,形成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具体围绕4大方面提出19项指标,确保走在全省前列。

(二)3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临空经济能级。打造临空经济发展高地,形成1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打造综合保税区开放高地,建设绍兴对外开放最具辨识度的综合保税区。

二是补强低空产业链。壮大低空制造产业规模,打造低空经济四大制造产业链,加强低空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三是优化低空运行服务。聚焦低空新基建,拓展低空应用场景,优化低空发展生态,积极争创国家级试点,支持区、县(市)争创省级先行示范。

(三)实施7大行动

一是临空经济“提能”行动。重点提升道路共通能级、产业共生能级、开放共进能级。完成绍兴片区连接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4条道路、1条轨道线建设;形成1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00亿元;绍兴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值300亿元。

二是低空产业“强链”行动。重点做强低空制造产业链,绘制低空产业链图谱,打造低空经济产业平台。围绕“机、星、器、材”四大产业链,梯度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强化“双招双引”工作机制,招引一批战略性、标志性、引领性重大项目。

三是科技创新“攀高”行动。重点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实施低空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低空经济科技领军企业。

四是低空基建“领先”行动。重点推进低空基础设施网、航路航线网和飞行服务网建设。改扩建万丰通用机场,新建诸暨柯桥通用机场;建设各类低空飞行起降场(点)200个;建成全市低空融合运行管理平台(无人机运行与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试点探索有人机与无人机融合运行。

五是应用场景“拓展”行动。积极拓展低空应用场景,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行全行业应用示范,完善各类空中应急体系建设,建成全市“30分钟低空救援圈”。扩大短途运输、低空物流、公共服务、低空消费等低空规模应用,培育飞行培训、维修保障等低空衍生服务,以应用培育壮大低空市场。全市打造具备示范效应的创新应用场景,争取省级低空经济场景应用示范。

六是发展生态“优化”行动。建立低空法规政策体系,参与制订低空运行规则与标准,提升无人机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加大低空经济人才引育力度;成立绍兴市低空经济专家委员会、组建全市低空经济产业联盟,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七是改革管理“攻坚”行动。积极争取国家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开展各类低空领域试点示范;推进军地民管理体制机制、低空空域协同管理、低空基建投融资等改革。

根据《行动方案》,梳理形成重点工作任务63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四)配套扶持政策

一是财政要素政策。支持低空企业和重大项目落户、重点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低空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是税收要素政策。落实好国家、省对民用航空、低空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得税等针对性和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土地要素政策。将低空经济相关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强化用地保障、优化土地供应、加强统筹协调。

四是金融要素政策。创新低空经济金融服务,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满足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

五是人才要素政策。支持低空经济人才引育和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

六是国资要素政策。发挥国有资本引领和基金投资两大作用,设立低空产业发展基金

四、施行时间

《实施意见》自2024年9月15日起实施,各类奖补的执行期限为2024年9月15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追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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