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没一罚三”!新莱应材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在内的多名高管、员工,或将面临证监会合计超760万元的处罚。

记者留意到,通过内幕交易,部分涉案人员在短短三个月内实现了高达90% “回报率”。

证监会方面表示,要严厉惩治“关键少数”利用身份优势操纵股价、内幕交易。部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违背忠实义务,利用其身份职位优势,偷看“底牌”,控制信息披露、炒作热点、安排股评、囤积股票、对倒拉抬、抢先交易,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予以严惩。

8月20日深夜,新莱应材披露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李水波构成建议他人内幕交易违法情形;时任董事会秘书郭红飞,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孟勇,新莱应材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贾巧玲、方丰,构成内幕交易违法情形。

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涉及内幕交易的人员实施“没一罚三”的严厉惩罚:

对李水波建议他人买卖“新莱应材”股票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

责令郭红飞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新莱应材”股票,没收郭红飞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6.83万元,并处以230.51万元罚款;

没收朱孟勇内幕交易违法所得54.16万元,并处以162.48万元罚款;

没收贾巧玲内幕交易违法所得28.55万元,并处以85.66万元罚款;

没收方丰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7.31万元,并处以51.92万元罚款。(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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