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转债存在违规行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存在刻意隐瞒、误导投资者的重大违法事实。具体来说,广汇汽车在2020年至2023年间,多次变更可转债用途,但未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赋予可转债持有人回售的权利。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时,应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而广汇汽车在这期间未回售一次,违反了相关规定1。此外,广汇汽车还被指控不合规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利用增发资金收购高商誉资产,并涉嫌大存大贷和财务造假,最终通过恶意退市逃避监管和债务2。这些行为均表明广汇转债存在违规操作。
尽管广汇汽车的服务集团股份公司曾将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但连续四年变更可转债用途且未赋予持有人回售权利的行为,以及恶意退市逃避监管和债务的行为,均构成了违规。这些违规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对于广汇汽车是否确实存在违规挪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还需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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