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又见“专网通信”,财务造假只是虚构收入!

新浪财经2024-03-25 12:15

来源:投行小兵

1. 又见专网通信,又是隋田力,就是这样一个业务,不知道有多少上市公司走上了财务造假的不归路,甚至彻底将上市公司玩死了。

2. 恒宝股份这家上市公司跟以往我们分析的财务造假的公司还是有很大的不同:

恒宝股份决定合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是已经去世前任董事长决策的,后来可能是家族接班新的董事长觉得这个业务不靠谱而及时止损,没有受到太大损失。

恒宝股份在2017年-2020年间,根据披露信息只是虚构了收入,并没有看到虚构利润的情形,果真如此,这样的财务造假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必要,多交了很多税,结果对上市公司没有任何好处,怪不得新的董事长主动叫停了。

从公开信息来看,恒宝股份好像在专网通信业务合作中,只是一个中间商,作为一个过桥的业务角色,没赚到什么钱。

3. 不知道背后有什么隐情,单纯从公开披露的这些信息来看,恒宝股份财务造假的性质还是相对比较轻微的,只是因为年报报告披露的收入存在很大的虚构成分,会造成投资者的重大误导,因而被处罚也没有疑问。

一、专网通信业务的实施情况

恒宝股份及其子公司江苏恒宝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恒宝智能,以下合称恒宝公司)在恒宝股份前任董事长(已去世)洽谈及决策下,自2016年12月起从事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即“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共执行了21个批次,涉及3家客户和8家供应商。

专网通信业务的供应商和客户、采购和销售合同的内容,都是由隋某力指派的人员安排和控制的。恒宝公司不参与货物运输过程,在产品交付前后不承担风险。根据合同约定,恒宝公司向供应商支付100%货款、客户向其支付5%货款作为定金;完成交货后客户支付其余95%的货款。

2019年8月,时任董事长、总裁钱京认为该业务不可控且毛利率低,决定停止,逐步退出。2020年10月起恒宝公司不再从事该项专网通信业务,前期款项也已全部收回。

【在以前分析的其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中,很多专网通信业务都是完全虚构的,虚构合同然后虚构收入和净利润,而在这个案例中,上市公司很多合同和业务是虚构的,但是并没有实现虚构利润的目标。】

二、恒宝股份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前述专网通信业务的核心是合同、单据和资金的流转,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融资获取固定收益。该业务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的商业实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要求,不应当对该项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6,066.97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74%。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4,281.7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43.95%。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939.50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6.01%。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5,959.0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66%。

【专网通信业务本质上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纯粹的资金融通业务,说白了没有任何业务本质和业务合作的内容给,就是各种资金在不同主体倒来倒去,而发行人却是将其看作是标准的销售业务,从而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这是构成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核心所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二、对钱京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三、对徐霄凌、陈妹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在这个案例中,上市公司通过财务造假没有实现什么目标,更没有通过财务造假进行再融资等业务,因而处罚500万元罚款,在目前的规则体系下也算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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