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交所向长城汽车下发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处理事由与舆情相关。

此前,每经网援引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信息报道称,长城汽车被列为“不接受投标”供应商,原因是“供应商发生重大失信行为,且影响恶劣”。同时,长城汽车被列为“不接受投标”,处理期限为24个月,处理措施起计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处理范围为“南方电网公司范围”。

8月21日,长城汽车发布关于南方电网供应链平台009号公告的说明。说明表示:在2022年11月招标中,我司中标35台坦克500车型。在车辆交付过程中因工作疏忽,出现了交付物与标的物存在差异的情况。 发现该问题后,经与南方电网确认,我司已对差异部分进行了补偿,并对此给南方电网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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