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新莱应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告知书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等5人涉嫌内幕交易,拟合计被罚没767.43万元。此事件再次将内幕交易这一市场顽疾置于公众视野之下,引发了对市场公平性和透明度的广泛讨论。

对此,康德智库专家、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铁娇表示:“内幕交易行为严重损害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公众信任,对公司的品牌价值造成负面影响。它可能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破坏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进而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回溯该起内幕交易事件,其源头可追溯至6年前。2018年2月7日,新莱应材时任董事会秘书郭红飞安排证券事务代表朱孟勇披露公司拟收购资产事项。次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拟收购一家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半导体行业超高洁净应用材料制造商,预计此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然而,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李水波,却在此敏感期内作出了让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决策。

具体而言,2018年1月下旬至2月初,根据李水波的指示,郭红飞安排朱孟勇等公司员工联系,并明确告知他们李水波愿意出借资金,建议他们用自己的账户增持公司股票。最终,郭红飞、朱孟勇、方丰和贾巧玲在听从李水波建议后,使用其提供的资金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了“新莱应材”股票,并从中获取了丰厚回报。其中,朱孟勇的股票交易“回报率”高达90%。

针对上述5人的违法行为,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拟决定对其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并处以三倍罚款。这一严厉的处罚措施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对于该事件,新莱应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仅涉及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一切正常。同时,上述相关人员对处罚及部分事实存有异议,后续将走听证程序。然而,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周文平指出:“由于内幕交易往往涉及敏感信息的获取和使用,因此自证清白的难度较大。”

福建华策品牌定位咨询创始人詹军豪也表示:“监管部门在界定内幕交易时,会综合考虑交易时间、资金来源、信息敏感性等多种因素,以确保判断的公正与准确。”

根据证监会最新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证监会行政执法情况综述》,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类案件共作出处罚45件,同比增长约10%;处罚责任主体85人(家)次,同比增长约37%;罚没金额约23亿余元,同比增长约9%。这一系列数据表明,监管部门正在加大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陈铁娇认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不仅能够有效遏制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还能够对其他潜在违法者起到警示作用,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则表示:“监管部门可以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同时上市公司也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透明度,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

周文平还建议:“作为普通投资者,要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的公告和重大事件,分析交易行为是否异常,对异常交易行为保持警惕,不盲目跟风。为了更好地防止内幕交易,监管部门应当鼓励举报和揭发违法行为,并实施更为严格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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